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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》的通知
2015-11-16 14:57:41

温住建发〔2015〕263号

各县(市、区、市级功能区)住建局、市政园林局(市政环保局、城管办):

  现将省建设厅《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<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>的通知》(建建发〔2015〕41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    附件:《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》.zip(建建发〔2015〕411号)

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  2015年11月9日